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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滨湖之光”人才计划申报公告

2026年度无锡市滨湖区“滨湖之光”人才计划启动申报,本次新增产教融合科技人才专项支持驻区高校院所从事科研工作的人才创办企业

 

一、顶尖人才团队

一、申报对象

我区引进的,能引领产业发展方向、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海内外顶尖人才团队。

二、支持政策

①入选顶尖人才团队的项目全部实施 “一事一议”,给予最高1 亿元的综合性支持。

②给予申报单位创业顶尖人才团队项目支持资金不低于1000 万元。

③给予申报单位创新顶尖人才团队项目支持资金不低于800万元。

④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根据人才分类认定享受相应工作和生活服务保障。

 

二、创新创业领军团队

创业领军团队

一、申报对象

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方向符合国家重点发展需求、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市场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带团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区创办企业的人才团队。

二、支持政策

①对获得立项的创业领军团队给予最高1000 万元项目支持。创业项目落地后,给予人才公寓、贷款贴息、人才服务等综合保障,支持板块给予相关配套扶持。

②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经人才分类认定后,根据分类认定政策享受相应的工作和生活服务保障。

创新领军团队

一、申报对象

依托市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平台、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促使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人才团队。

二、支持政策

①对获得立项的创新领军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项目支持。

②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经人才分类认定后,根据分类认定政策享受相应的工作和生活服务保障。

 

三、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创业领军人才

一、申报对象

拥有核心技术、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带团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区创办企业的创业人才。

二、支持政策

①入选创业领军人才的项目,给予申报单位项目支持资金最高300 万元,项目落地后,给予人才公寓、贷款贴息、人才服务等综合保障,支持板块给予相关配套扶持。

②实施产教融合科技人才专项,支持在驻区高校院所从事科研工作的人才创办企业,对完成认缴或与龙头企业合作产学研项目的人才企业,经评审给予最高30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

③创业领军人才经人才分类认定后,根据分类认定政策享受相应的工作和生活服务保障。

创新领军人才

一、申报对象

近年引进到我区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工作,能够促进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创新人才。

二、支持政策

①入选创新领军人才的项目,给予申报单位项目支持资金最高50万元;

②驻区省属科研院所可举荐1名人才,满足基本申报条件并通过现场考察后,直接入选创新领军人才,给予申报单位项目支持资金20万元。

③重点企业库企业可举荐1名人才,满足基本申报条件并通过现场考察后,直接入选创新领军人才,给予申报单位项目支持资金20万元。

④创新领军人才经人才分类认定后,根据分类认定政策享受相应的工作和生活服务保障。

 

四、文化骨干人才

一、申报对象

重点面向文化产业领域引进和培育的人才;具体包括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发展潜力较大,既懂文化又善经营管理的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以及熟悉现代传媒、新闻出版、文化创意、广播影视等领域的文化专业人才。

二、支持政策

①对经评审入选的 “滨湖之光” 文化骨干人才,给予总额10 万元的生活补贴。

②根据人才分类认定享受相应工作和生活服务保障。

 

五、卓越技师

一、申报对象

我区企业及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在一线技能岗位工作,技术精湛,技艺高超,在本行业同工种中达到先进水平,为技术革新和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技能人才。

二、支持政策

①对经评审入选 “滨湖之光” 卓越技师的,给予总额5-20万元补贴。

②根据人才分类认定享受相应工作和生活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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