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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重点人才工程申报指南

为深入实施“黄海明珠人才计划”,加快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互促并进,现就做好2026年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重点人才工程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紧扣"勇当全省发展新生产力重要阵地'碳路先锋"目标定位,立足传统产业焕新固链、新兴产业集群强链、未来产业布局育链、生产性服务业补位融链、现代农业培优壮链等特色优势产业建设需求,引进支持一批"高精尖缺"产业科创人才,积极支持企业围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难题牵头组建人才攻关联合体。

面向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引进一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高层次人才,为扎实稳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盐城新实践提供坚强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申报类别

"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重点人才工程分为顶尖人才攀峰计划和领军人才集聚计划两大类:

(一)顶尖人才攀峰计划

重点支持国际重要科技奖项获得者、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等顶尖人才来盐创新创业,申报类别包括顶尖人才和人才攻关联合体。

(二)领军人才集聚计划

重点围绕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建设需求,大力支持能够突破核心技术、推动产业发展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领军人才(团队),申报类别包括创业类、创新类和社会事业类。

 

三、支持政策

(一)资金支持

入选对象支持政策按照《关于深入实施"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的若干政策》《关于给予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拨投联动支持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执行。

1. 顶尖人才方面。 

对能引领我市产业发展,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顶尖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创业类人才(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人才综合资助、创新类人才(团队)给予最高5000万元综合资助。

2.人才攻关联合体方面。

对入选的关键核心技术人才攻关联合体,给予300-1000万元经费支持。

3. 领军人才(团队)方面。 

(1)对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技术达到世界一流、国内顶尖水平的创业类人才项目最高给予3000万元资助,创新类人才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助;

(2)对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达到国内一流、行业领先水平的创业类人才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资助,创新类人才项目给予50-200万元资助,其中全职创新的资助上限提高50%。

(3)对从市外全职引进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团队),团队给予100-300万元资助,人才给予30-100万元资助。

(二)拨付渠道

所需财政资金在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涉及各区的,按市、区财力分成比例分别承担;其他县(市)由同级财政承担。

(三)项目推荐

优先推荐入选对象申报国家和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优先向政府投资基金或社会投资机构推荐融资支持。对发展潜力大、项目质量好的领军人才项目,通过"拨投联动"方式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和股权投资支持。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1. 申报受理。

市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各自领域重点人才工程的宣传发动、组织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具体遴选推荐工作。各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在组织部门指导下,做好项目遴选推荐等具体工作。每人限申报一类。

(1)市工信局负责产业领域顶尖人才、人才攻关联合体、创业类领军人才和团队项目

(2)市科技局负责科技领域顶尖人才、人才攻关联合体、创新类领军人才和团队项目

(3)市委宣传部负责文化创新类领军人才项目

(4)市教育局负责教育创新类领军人才项目

(5)市卫健委负责卫生创新类领军人才项目

(6)市体育局负责体育创新类领军人才项目

2. 资格审查。

市各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

3. 综合评审。

市各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结合现场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资助人选。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遴选可采用认定制。

4. 确定资助对象。

拟资助人选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

 

五、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

申报人应客观、完整填报项目、合同、报表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与申报书合订成册,统一用A4纸打印,签字盖章后交各受理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7日。

顶尖人才和人才攻关联合体需分别报送纸质材料7份和电子文档1份,领军人才项目需报送纸质材料4份和电子文档1份。

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以县(市、区)职能部门为单位用光盘统一报送各主管部门。

申报材料包括:

1.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 相关类别项目申报书,各类别申报对象按申报类别分别填报;

3.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汇总把关,报县(市、区)委人才办初审后,共同出具项目推荐函和项目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市各主管部门。

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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