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教育、科技、人才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全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依据《关于集聚高水平人才打造区域人才高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领域
“科创姚江”支持计划重点聚焦制造业领域,重点突出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智能装备等前沿硬科技驱动的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项目类别
设置科技创业项目、科技创新项目、资本创业项目3个类别
三、资格条件
“科创姚江”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人应当遵纪守法、专业水平突出、活跃在创业创新一线,同时项目发展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导向,有较好的市场认可度或创新业绩等基本条件。
申报人(含成员)同一年度内只能依托一家用人单位申报同一类项目,不得多头申报,累计申报不超过2次。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一)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国企、高校、科研院所主要领导;
(二)原“姚江英才项目”个人及团队入选者(含成员);
(三)其他不适宜申报情况。
四、遴选机制
“科创姚江”支持计划实行自主认定、以赛代评、创投认定、集中评审等多元化遴选方式。
(一) 自主认定
适用于科技创新项目。综合用人单位能级、人才集聚、内部管理、工作成效等情况,探索授予部分重点企业、重点平台自主认定权,经自主认定并择优推荐的科技创新项目,可列入建议入选名单。同一用人主体同期通过自主认定获得支持的项目一般不超过2个。
(二)以赛代评
适用于科技创业项目。对获得“科创姚江”支持计划创业创新赛事目录(不定期更新)特定奖项的项目,符合申报条件且通过遴选管理责任部门资格审核的,可列入建议入选名单。
(三)创投认定
适用于科技创业项目和资本创业项目。经余姚市母基金(含其子基金)或其他国有资本投决会评审通过并确认获得200万元以上投资,符合项目申报条件且通过遴选管理责任部门资格审核的,可列入建议入选名单。
(四)集中审评
采取集中申报和常态化申报相结合方式视情组织开展。
五、支持政策
对入选科技创业项目,给予项目资助、股权投资、种子资金、银行贷款额度LPR全额贴息和发展奖励5项支持,额度均按A、B、C、D四档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支持。
其中项目资助分三期拨付,可在项目发文入选后及时提出申请;构建“投拨联动”工作机制,股权投资可由余姚市母基金(含其子基金)对符合市场化评估要求的项目给予股权投资;种子资金一般在项目资助第三期资金拨付后申请;贷款贴息一般在项目资助第一期资金拨付后按相关额度标准申请(最多享受三年);发展奖励可在支持管理期内任一年度提出申请,一般由遴选管理责任部门在实施细则中综合确定申请条件要求。
对入选科技创新项目,按A、B、C、D四档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项目资助,分三期拨付。
对入选资本创业项目,按申报时实际到位民间资本货币投资额的3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向下取整至十万位,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六、项目管理
(一)支持管理期
“科创姚江”支持计划支持管理期一般为5年,自申领首期经费起算。支持管理期内实行遴选管理责任部门、项目落户地和用人单位三级管理,遴选管理责任部门主要负责项目管理、经费拨付、绩效评价等。
(二)配套扶持
对入选宁波甬江人才工程(引进类)双创团队项目,可由归口管理部门按宁波标准1:1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配套支持,并统筹纳入上级项目管理。
对先入选“科创姚江”支持计划,后续又入选宁波甬江人才工程(引进类)双创团队项目的,按上级项目管理规定管理,已拨付部分资金的在配套支持中予以扣除。
(三)全周期服务导入
“科创姚江”支持计划实施全周期服务导入,由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等部门,综合各自职能在项目落地过程中导入无缝对接专业服务。
(四)变更项目依托单位
“科创姚江”支持计划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依托单位,研究方向、团队成员、股权架构等如需调整,应按实施细则要求提前申请重大事项变更。项目负责人因身故、罹患重疾等特殊原因无法继续牵头开展项目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属地管理部门和遴选管理责任部门核实,报重大事项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审议通过后,可做相应合理变更。
(五)为项目人才松绑
遴选管理责任部门应积极为项目人才松绑,全职认定坚持实质标准,逐步淡化户籍和社保等因素影响,可综合个人收入、人才作用发挥等情况认定。
(六)优化项目经费管理
项目资助经费在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基础上,实行“包干制”,支出范围设置正负面清单,鼓励“伙伴优选”项目服务经费支出,相关科目间调剂无需审批。
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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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6311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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