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实验室
《关于进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沧转移转化的若干措施》
2025-04-10 11:48

沧州市为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沧转移转化,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沧转移转化的若干措施》,构建“京津研发、沧州转化”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引才育才方面,沧州市采取多种举措。在全职引才上,围绕重点产业体系,高质量实施国家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全职引进工作,鼓励企业自主引才,对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此类人才的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柔性引才时,引进人才当年劳动报酬在5万元及以上,按20%比例补贴用人单位;符合条件人才可申报人才工程、参加职称评审,参与科技特派团人员可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河北省科学技术合作奖”。此外,符合条件的京津科技人才可申请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享受编制、就业安置、子女教育等保障服务,加大就业保障力度。

产业招商工作分为精准招商和企业落地两部分。精准招商聚焦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集群,绘制产业链图谱招商,延链补链强链,协同京津推进场景共建共享。企业落地则是各县(市、区)加大标准化厂房建设,减免租金或分期出售,吸引京津科技型企业落户,提高工业用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科研合作领域有基地共建和设立飞地两项措施。基地共建是与京津高校等精准对接,创建创新共同体,布局中试熟化基地,对市级绩效评价首次为优秀的中试基地最高支持100万元。设立飞地鼓励园区、企业在京津设研发机构,推荐申报省级研发平台,给予最高100万元后补助。

成果转化包含吸纳成果和权益保障。对吸纳京津科技成果且技术合同成交总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最高支持20万元;设立重大科技专项,对立项的转化项目最高支持500万元。同时,将科技成果转化效益纳入职称评审,符合条件人员可直接申报;促成项目落地给予奖励;合作转化成果可提取营业利润。

活动对接方面,沧州市举办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等活动,每年10场以上,支持产学研合作,组织参加路演,支持对接成功项目申报市级科技计划。

机构建设上,加快发展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推动省级机构开展服务,加强人才培养,探索设立技术经纪专业职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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