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聚焦青年人才落户政策解读,梳理深汕引进落户的全套支持政策与办事流程,助力青年人才便捷落户、扎根深汕。
一、政策一
(一)政策名称
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
(二)一句话读懂
2021年9月1日后引进并在我市(含深汕)全职工作的35岁以下博士,给予10万元/人的生活补贴。
(三)政策内容
1.支持对象
2021年9月1日起,深圳市首次引进的具有博士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在职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以及首次在深圳就业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港澳台和外籍人才。
2.主要条件
(1)2021年9月1日后新引进,引进时年龄在35岁(含)以下;
(2)博士学历;
(3)首发申请时在深全职,引进后通过本市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累计3个月以上(不含补缴);
(4)续发申请时仍具有深圳户籍、在深圳全职工作且自首发申请之日起通过本市工作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不含补缴);
(5)国内新引进博士人才需取得深圳户籍;海外新引进博士人才应当具有以下身份之一:①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②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③台湾地区居民;④外国国籍人士。
3.支持标准
10万元/人,分两次发放(首发30%,续发70%)。
4.申请时间
全年受理。
二、政策二
(一)政策名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在职人才引进。
(二)一句话读懂
满足基本条件且符合任一情形的在职人才,给予入户深汕(深圳人才集体户)服务保障。
(三)政策内容
1.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标准及对应年龄等相关条件。
(1)基本条件:身体健康;
①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
②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2)申办条件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①经深圳市及其他区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③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④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⑤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⑥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按照前款第1至5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办理;按照第6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在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范围内审批办理。
2.申请材料
(1)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
(2)毕业证书
(3)学历验证材料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评审材料(无证书及证书遗失的,提供发证机关的任职文件或遗失证明)
(5)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6)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7)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8)近五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
(9)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
(10)工作单位所在地社保、税务机关出具的社保缴纳和纳税证明
(11)国家专利证书
(12)人事档案
(13)学籍档案
其中(1)为必要材料,(2)至(13)根据申请人申报条件提供。
联系电话:023-6311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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