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飞凤人才计划”人才奖补政策主要包含2.0版和3.0版。2.0版主要包含了具体4个方面补贴和奖励政策,对象主要面向已申领过相关补贴但未拿满补贴总额的个人;3.0版对其进行拓展,主要包含了具体23个方面补贴政策/奖励政策,包含企业补贴和个人补贴。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6年9月17日
二、政策内容
1.“飞凤人才计划”2.0版
(一)高层次人才薪酬购房补贴
(二)租房补贴
(三)高级职称引才奖励
(四)博士后在站生活补贴
2.“飞凤人才计划”3.0版
(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二)青年人才购房补贴
(三)大学生创业房租补贴
(四)大学生创业项目入围补贴
(五)博士后日常生活补贴
(六)支持博士后科研工作
(七)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
(八)高技能领军人才补贴
(九)高技能人才引进奖励
(十)个人技能提升奖励
三、补贴申报、汇总
1.飞凤计划3.0版补贴标准
(1)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申报对象: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来区(以首次来区缴纳社保时间为准),首次在高新区(新吴区)内用人单位就业,已落户无锡且在我区按规定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的人才;
已申领过青年人才生活补贴但未拿满补贴总额,且保持在原用人单位就业的人才。
补贴标准:
对于第一次在新吴区就业,全球排名前200高校以及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5年内毕业生,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落户无锡,按规定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可享受生活补贴。
标准为全日制硕士8万元、博士12万元,分三年发放;
全日制硕士按3:3:2发放,博士等额发放。
(2)青年人才购房补贴
申报对象: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在高新区(新吴区)内用人单位就业(以社保缴纳记录为准),已申报获得《关于更大力度支持优秀青年人才来锡发展的十项措施》(锡人才办〔2024〕3号)购房支持,来区就业后购买我区房产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已申领过青年人才购房补贴但未拿满补贴总额,且保持原用人单位就业的人才。
申报标准:
对于第一次在新吴区就业,全球排名前20高校的毕业生,且所购为新吴区房产的,可额外申请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20万元,分两年等额发放。
(3)大学生创业房租补贴
申报对象:
法人为国内普通高校在校生或2019年6月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海外归国留学生在区认定的科技载体内创业的企业,法人出资比例不低于30%。
申报标准:
对于高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作为法人在区认定的科技载体内创业的,提供人均不超过15平方米办公用房,并按载体租金补贴标准给予100%房租支持,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4)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育奖励
申报对象: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国家级、省级高技能领军人才、省级技艺人才荣誉的高新区(新吴区)企业一线技能人才(未申请过该项奖励的)。
申报标准:
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以及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等国家级高技能领军人才,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获得“江苏大工匠”、“江苏工匠”称号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分别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人才“三带”名人、“三带”能手、“三带”新秀荣誉称号的乡村振兴人才,分别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5)高技能人才引进奖励
技能人才生活补贴
申报对象:
首次在高新区(新吴区)内用人单位就业并落户无锡,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满一年的技师、高级技师(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前已取得技能等级证书,合同签订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并依法缴纳社保)。
补贴标准:
对于第一次在高新区就业并落户无锡,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实施分类奖励:在本区同一家单位就业满一年(以社保缴纳为准),给予高级技师10万元、技师8万元的生活补贴,分两年等额拨付。
技能人才购房补贴
申报对象:
首次来高新区(新吴区)用人单位就业,落户无锡,连续在区内同一家用人单位工作满2年(以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为依据),来区就业后购买高新区(新吴区)60平方米及以上住房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申领购房补贴的技师、高级技师(2023年1月1日起首次与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合同签订前已取得技能等级证书,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
补贴标准:
连续在新吴区同一家单位就业满两年(以社保缴纳为准),购买本区60平方米及以上住房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给予高级技师20万元、技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分两年等额拨付。
安居补贴
申报对象:
首次在高新区(新吴区)内用人单位就业并落户无锡,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高级工(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前已取得技能等级证书,合同签订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并依法缴纳社保)。
补贴标准:
连续在本区同一家单位就业满一年(以社保缴纳为准)的高级工,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安居补贴。
2.飞凤计划2.0版补贴标准
(一)高层次人才薪酬购房补贴
(1)薪酬补贴
申报对象:
已申领过薪酬补贴但未拿满补贴总额,且保持在原用人单位就业的人才。
补贴标准:
第一次在本区就业的产业核心创新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保且落户无锡的可申请薪酬补贴,硕士(取得学历学位双证)、副高级职称、技师每人每月2000元,博士、正高级职称、高级技师每人每月3000元,补贴时间为连续3年。
(2)购房补贴
申报对象:
已申领过购房补贴但未拿满补贴总额,且保持原用人单位就业的人才。
补贴标准:
购买本区6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连续在本区同一家单位工作满2年后,可申请购房补贴,给予硕士(取得学历学位双证)、副高级职称、技师购房补贴10万元,博士、正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购房补贴20万元,分5年拨付。
(二)租房补贴
申报对象:
已申领过区级租房补贴但未拿满补贴总额,且保持原用人单位就业的人才。
补贴标准:
来区就业且获得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优秀大学生“锡引”工程租房补贴的人才,可申领高新区房租跟补支持,标准为本科(技师)0.5万元/人/年、硕士0.75万元/人/年、博士1万元/人/年,为期3年。
(三)高级职称引才奖励
申报对象:
已申领过高级职称引才奖励但未拿满补贴总额,且保持原用人单位就业的人才。
补贴标准:
对用人单位从区外引进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每引进1名分别给予用人单位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引才奖励;分别给予个人2万元、5万元的薪酬补贴,分5年拨付。
(四)博士后在站生活补贴
申报对象: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进站,且在站满两年的博士后。
补贴标准:
新进站博士后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2026年度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飞凤人才计划”人才奖补政策
2026-09-10
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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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关于支持“鸠兹科创湾”人才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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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6311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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