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阴—清华创新引领行动计划合作协议》,依托清华大学学科和人才优势,结合清华大学2030创新行动计划,围绕江阴市产业发展需求,江阴市人民政府设立“江阴—清华大学创新引领行动专项资金”,与清华大学共同探索新时代政产学研合作新途径,共同为国家科技自强自立、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经江阴—清华创新引领行动计划管委会批准,现发布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 科研项目预研
1、在课题实施期内,申请人与联合申报企业在产学研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人才联合培养(包括但不限于博士后联合培养、技术人才互派互访)、共建创新平台等深入合作的;
2、在课题实施期内,联合申报企业提供配套资金并与清华大学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的;
3、在课题实施期内,申请人与联合申报企业共同申请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或指导联合申报企业申报各级各类科技奖项的。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1)重点类
本类项目需结合江阴产业战略布局,围绕江阴市“345”产业发展转型需要,与江阴企业产业化合作及落地紧密结合,重点关注合作较为扎实、产业化前景良好、未来经济效益预期较好的项目。
项目实施周期:2年
重点类原则上根据联合申报企业产学研合同金额给予1:1比例的配套支持,单项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70万元。
(2)引导类
本类项目支持与江阴市企业开展联合攻关的原创性技术类项目,本年度重点支持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人工智能领域的课题。
项目实施周期:1年
引导类单项支持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条件:
预研类项目均须由老师与江阴企业联合申报,企业应认真填写申请书中相关信息内容,并在申请书首页盖章确认。其中,重点类项目需联合申报企业在项目实施周期内配套不低于50万元的资金以支持课题的研究和产业化应用,并在项目立项前与清华大学签订正式的产学研合作合同。
重点类项目成果须形成不少于2项与联合申报单位共同申请的发明专利申请受理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成果形式应以样品、样机等为主。引导类项目成果须形成不少于1项发明专利申请受理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成果形式应以样品、样机等为主。
预研类项目取得成果并具备产业化应用条件时,优先考虑到江阴落地。
二、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本类项目支持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具备较强的前瞻性、创新性、市场前景的创业项目,项目需有较为清晰的在江阴推广应用的规划和发展路径,能推动相关创新型企业在江阴落地和实现重大发展突破,优先支持往年江阴—清华专项预研类成果落地转化,本年度重点支持集成电路、航空航天、新型储能与具身智能领域的科技成果。
项目实施周期:1年
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项目单项支持金额一般不超过80万元。
申报条件:
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项目如果通过项目评审并获得立项支持,拟落地企业须在立项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在江阴的落地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总部、区域总部、研发基地、生产基地、子公司等形式的企业主体,并开展实质性经营,项目周期内,落地江阴的企业须持有不少于2项自主知识产权。
三、 评审机制
科研项目预研类评审将依据《江阴—清华创新引领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按照资格初审、专家评审、项目立项等环节确定拟立项项目,最终结果将通过清华大学科研办公信息(http://kyybgxx.cic.tsinghua.edu.cn/kybg/index.jsp)进行公布。项目申请书受理截止时间
2026年9月30日17:00
四、 申报咨询
围绕企业技术需求拟定申报的研究课题,欢迎江阴市企业与清华老师联合申报!企业如有意向申请江阴-清华专项政策,或者有具体技术攻关需求但未寻找到清华大学对口的合作老师,请联系工作人员协助对接。
联系电话:023-6311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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