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政策支持
资金资助
给予“明珠领军人才”入选者每人100万元一次性资助。
团队支持
“明珠领军人才”(创业类)入选者推荐的团队核心成员(该成员须为同一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技术)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可直接推荐认定为“明珠菁英人才”(创新类)建议人选。 创业发展扶持 对“明珠领军人才”(创业类)入选者优先提供产业化用地和办公租赁空间,并在三年内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房租补贴。
综合配套
1.安居补贴。为“明珠领军人才”入选者提供每月6000元、最长5年的租房补贴。对入选者优先提供区级人才公寓。2.入选者还可享受相应的“明珠卡”综合保障服务。鼓励入选者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人才社区授课、活动交流分享、公益服务平台建设等,并为浦东新区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建议。
02申报条件
创业类
1.申报人原则上需有创业经验或有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重要职位任职经历。 2.须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至2026年1月1日成立1年及以上5年以下的企业,申报人须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需已获得风险投资累计超过2000万元;成立5年及以上的,申报人须为企业创始人,2024年1月1日至今新增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企业成立时间以注册登记时间为准。3.所创办企业需有国际领先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的技术成果。 4.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并作出明确承诺。 5.思想品德优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特别优秀的,经2家专业投资机构推荐可放宽工作经历要求;企业成立1年及以上5年以下的,可放宽投资额要求。
创新类
1.申报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或世界排名前200高校硕士学位。高校排名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发布的最新榜单。 2.有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副教授(或相当层面)及以上岗位,或核心技术岗位的任职经历。 3.长期活跃于科技创新一线,2023年1月1日至今工作实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知名刊物发表过重要论文; (2)获得重要科技成果发明专利; (3)参与国家级、市级科研项目,为实施团队核心成员; (4)在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担任负责人或首席技术官。 4.在浦东新区用人单位担任高级管理(技术)职务。 5.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并作出明确承诺。 6.思想品德优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特别优秀的,经2名专家推荐可放宽学历要求。 申报人须已在浦东新区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或已与浦东新区用人单位签订全职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并承诺入选后在浦东新区全职工作不少于三年。
“明珠领军人才”(创新类)项目每家用人单位最多可申报5人,且新引进人才须至少达到20%,申报人数仅1人的不作此比例要求。新引进人才为海外人才的不占额度。(“新引进”是指已签订意向合同但尚未全职来浦东工作,或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全职来浦东工作;“新引进海外人才”是指在海外有12个月及以上工作(学习)经历,且已签订意向合同但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所有创业类项目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人。 同类项目“明珠计划”政策实施周期内原则上最多可申报2次。
03申报方法
本年度受理时间: 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8月7日。
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人通过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包括: 1、身份证件; 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其他佐证水平能力的材料; 项目投资证明等材料;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聘用意向书,属创业人才的,需提供股东证明、公司章程、获得风投证明、项目投资证明等材料;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科研成果和主持项目证明材料;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2026-07-16
2026-07-15
2026-07-14
2026-07-14
2026-07-10
联系电话:023-6311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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