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德州市委 德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德州市发展改革委、德州市科学技术局、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德州市商务局、德州市投资促进局
二、赛道领域
大赛征集高端装备产业分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分赛、医药及康养产业分赛、生物产业分赛等产业领域的全球高层次人才团队和创新创业项目。
大赛赛制
大赛分创新、创业两个类别。创新类是指有意向到德州市用人单位工作或与德州市用人单位开展技术合作的个人或团队;创业类是指有意向到德州市注册创办企业的个人或团队。
三、参赛条件
(一)创新类
1、国内参赛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参赛选手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原则上应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研究能力和水平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拥有国际一流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的自主知识产权,研究方向契合德州市重点产业链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的重大技术需求,能够切实推动德州市相关产业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创新,增强产业链竞争力,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近5年,一般应具有主持重大产业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在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或担任市级以上重大产业创新平台主要负责人,领衔高层次产业创新团队的经历;
2025年9月30日之前,未与德州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技术合作协议。
2、海外参赛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参赛选手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硕士学位;
4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后出生)参赛选手须在国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有正式职位且工作业绩突出;40周岁及以上参赛选手须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的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中担任高级技术(管理)职务;
目前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2025年1月1日后回国(来华)工作但2025年9月30日之前未与德州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技术合作协议。
(二)创业类
1、国内参赛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参赛选手原则上应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开拓、经营管理和资源整合能力,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有较大潜力;
拥有目标一致、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创业团队;
2025年9月30日之前,未在德州注册成立企业;项目落地后,须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一般不低于30%。
2、海外参赛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参赛选手一般应拥有海外学位或海外工作经历;
有国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国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过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
拥有2—5名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创业模式及发展目标清晰,有明确意向在德州创办企业,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参赛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符合德州市产业发展要求,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阶段,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2025年9月30日之前,未在德州注册成立企业;项目落地后,须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一般不低于30%。
四、赛程安排
(一)报名截至时间
高端装备产业分赛:2026年3月31日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分赛:2026年4月15日
医药及康养产业分赛:2026年4月30日
生物产业分赛:2026年5月15日
(二)分赛(2025年12月—2026年7月)
设置国内、海外2个赛区,均采取“路演+答辩”的形式,由专业评委评审。
国内赛区设置6场创业分赛,包括2场“城市赛”和4场“产业赛”,其中:2场“城市赛”分别在北京市、上海市举办,每场城市赛遴选不少于25个创业项目参加,评选前15强进入总决赛;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医药及康养、生物4场“产业赛”在德州市举办,每场产业赛遴选不少于15个创业项目参加,评选前10强进入总决赛。设置1场创新分赛,根据技术水平、企业匹配对接情况等,筛选15个创新项目进入总决赛。
海外赛区设置1场创业分赛(亚欧赛区),遴选不少于15个创业项目参加,评选前10强进入总决赛。设置1场创新分赛,根据技术水平、企业匹配对接情况等,筛选5个创新项目进入总决赛。
(三)决赛(2026年9月)
决赛在山东省德州市举办,根据进入决赛的项目,划分若干产业领域,采取“路演+答辩+综合评审”的形式,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获奖项目和人员。
五、奖项设置
创新类: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2万元、1万元奖金;按照获奖后和签订协议验收后各50%发放。
创业类: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胜奖10名,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奖金;按照获奖后和注册落地验收后各50%发放。
六、政策支持
1、重点人才工程支持。对获奖的创新人才(须在获奖后1个月内与德州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或合作协议)和创业人才(须在获奖后12个月内注册落地),符合条件的直接纳入德州市领军人才项目,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最高50万元资助;对特别优秀的人才项目,可申请“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6000万元综合资助。
2、人才项目配套资助。优先支持落地人才项目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后除享受国家级、省级支持政策外,再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最高50万元配套资助。
3、创新人才薪酬补贴。对全职引进的符合国家重点人才工程申报条件(含已入选)的高层次人才,按用人单位实际给付年度劳动报酬的70%,给予每年最高70万元补助,最长补助3年。对全职引进且入选山东省泰山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或从市外入选山东省泰山人才工程(包括入选外省相当层次省级人才工程)且管理期已满到我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按用人单位实际给付年度劳动报酬的50%,给予每年最高30万元补助,最长补助3年。
4、创业人才“创业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成立5个自然年内(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引进培养人才申报入选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山东省泰山人才工程且人选全职到岗的,凭“创业券”可分别按照每人最高100万元、最高50万元标准兑现奖励;申报入选山东省泰山人才工程柔性人选的,凭“创业券”可按照每人最高20万元标准兑现奖励。累计不超过350万元。
5、创业企业房租补贴。符合青年人才创业条件的,每月给予最高1万元创业房租补贴,补贴时限3年。
6、企业青年人才补贴。创业企业引进博士研究生、重点高校院所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院所本科生,符合条件的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3500元、2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3年。
7、企业科技创新奖励。落地人才项目和创业企业获得国家和山东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8、企业平台载体奖补。支持创业企业在市外建立独立研发机构、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等“人才飞地”,经认定达到相关要求的,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9、人才安居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落地人才可免费入住110—160平米市级专家公寓、酒店式专家公寓和县(市、区)人才公寓;落地人才和创业企业员工在德州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80万元补贴。
10、人才企业贷款扶持。优先推荐支持合作银行给予落地人才最高1000万元、落地人才所在企业最高5000万元的“人才贷”支持。
11、项目投资基金支持。落地人才项目纳入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项目储备库,优先组织推介,优先引导参股基金投资支持;优先推荐各级产业基金、人才基金等投资支持。
12、人才绿色通道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落地人才发放“德州惠才卡”、定制“德才码”,享受配偶安置、医疗保健、交通出行、休闲旅游等优惠服务。
联系电话:023-6311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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