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联合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继续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大赛旨在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优秀项目、团队和企业,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以赛促创新活力、以赛促供需对接、以赛促‘四链’融合、以赛促大中小融通”目标,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服务国家新型工业化建设,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赛事安排
(一)赛事组成
大赛由全国总决赛、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组成。全国总决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郑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区域赛34场,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牵头主办;专题赛16场,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会同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牵头主办;境外区域赛1场,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主办。
(二)参赛报名
参赛项目分为企业组和创业组,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s://www.cnmaker.org.cn)或各区域赛、境外区域赛官网注册报名,选择一种途径报名即可,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前。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须在大赛官网开通赛事专区宣传页面,及时完成报名项目审核,更新大赛官网赛事信息。未通过大赛官网注册报名的参赛项目,须在2025年7月20日前通过数据接口全部导入大赛官网。各赛事须在全国总决赛前完赛。
(二)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赛事计划,不得随意更改赛事名称,原则上不得增设套开其他活动;严格规范赛事流程,落实比赛现场公开、评委当场亮分、决赛进行公证、结果及时公示公布等要求;坚持公益性,不向参赛者收费,禁止向企业摊派、乱收费;增强保密意识,做好参赛项目信息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坚持节俭办赛原则,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三)大赛继续设立专报机制,各单位按要求向组委会秘书处报送赛事专报并做好工作总结,专报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刘天琨,联系电话010 - 68200397、86229586转6203,邮箱cnmaker@miit.gov.cn。
(二)大赛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 86229586转6202,邮箱cnmakerfiles@163.com。
2025年3月12日
联系电话:400-6311-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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