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实验室
第二届“AI宁波”人工智能赋能产业大赛(镇海赛区)暨第十一届“奇思甬动”中国(宁波)创业创新大赛
智能网联汽车 具身智能机器人 智能传感 智能消费产品 人工智能芯片 智能软件
中国浙江省宁波市
2025-10-22 09:00 ~ 2025-10-29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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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人工智能技术,是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驱动力,也是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本次大赛(镇海赛区)以“人工智能赋能产业”为主题,由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宁波市委人才办、宁波市经信局、宁波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镇海区等单位承办,同时结合第十一届“奇思甬动”中国(宁波)创业创新大赛,联动“科创镇海·种子工程”生态建设重点赛道项目招引,旨在集聚符合宁波产业发展的海内外人工智能领域精英,征集和遴选一批掌握人工智能先进技术、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项目,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新质生产力,助力宁波打造人工智能产业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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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详情

一、赛道设置

具身智能机器人

包括机器人大小脑关键技术、机器肢和灵巧手关键技术、执行器关键技术、新型材料、专用机器人等。

智能网联汽车

包括感知技术、通信技术、决策控制技术、安全技术等。

智能消费产品

智能载具、智能设备、便携式智能终端等。

人工智能芯片

包括芯片设计制造、图形处理器及存储芯片、ASIC专用加速芯片、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类脑计算芯片等。

智能传感

包括视觉/环境感知传感器、物理/力矩传感器生物/化学识别传感器等。

智能软件

包括人工智能算法模型、数据处理、智能制造系统、行业应用、数字孪生等。

 

二、参赛对象

大赛设置初创组和成长组两个组别:

初创组:在国内未创办企业或企业注册成立不超过2年

成长组:在国内已创办企业且注册成立2年以上

 

三、参赛条件

每名参赛选手只能报名一个参赛项目,且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1.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在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担任过正式教学或科研职务(含博士后),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过管理类、技术类中高级职务;

4.近2年(2023年1月1日以后)内来宁波创业(工作),或尚未来宁波创业(工作);

5.项目负责人需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实控人,且在宁波注册的企业不得为异地公司的子公司或分公司;

6.没有以个人、团队带头人及成员身份入选过“3315系列计划”甬江人才工程(含引进类和培养类);

7.参赛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应当归属参赛团队或公司,不存在未解决的纠纷,且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特别优秀、急需紧缺的项目,参赛选手可视情在学历、职务等报名条件上予以破格。

 

四、赛程安排

大赛整体周期:2025年8月-2026年1月。

项目征集:2025年8月-10月。联动区内资源,积极开展项目征集。

赛区海选:2025年11月。由大赛(镇海赛区)组委会组织开展赛区海选,根据参赛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赛道和组别组织评委进行项目初评。

赛区决赛:2025年12月。由大赛(镇海赛区)组委会组织开展赛区决赛,邀请专业评委,决出市级总决赛参赛项目,并择优推荐一批“种子工程”储备项目。

市级总决赛及颁奖典礼:2026年1月。大赛组委会按专业领域邀请评委,以路演方式决出最终获奖名单,并举行颁奖典礼。

 

五、奖项设置

总决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共80名,获奖者可直接入选甬江人才工程,并享受甬江人才工程入选者同等的服务保障,同时按照获奖等次给予奖金和项目支持:

特等奖:1项,奖金30万元,项目支持2000万元

一等奖:3项,奖金20万元,项目支持1000万元

二等奖:8项,奖金10万元,项目支持500万元

三等奖:20项,奖金5万元,项目支持300万元

优胜奖:48项,项目支持100万元

对于三等奖及以上获奖项目,如项目企业(已在甬注册或从异地变更注册地至宁波)已获得民间资本投资,可按民间资本投资额的30%确定项目支持额度(向下取整到十万位),最高2000万元。

对于三等奖及以上获奖项目,采取“投拨联动”的支持模式,项目支持由股权投资和财政补助两部分组成。股权投资金额根据企业估值,按照不控股被投资企业的原则确定,最高不超过项目支持额度的50%。财政补助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已投资的金额,参照甬江人才工程对应类型的经费拨付方式及拨付要求,分两批次进行拨付。

 

六、支持政策

1.对获市甬江人才工程联动支持的项目,落地镇海实际运行并签订建设任务书后,将按市级支持模式给予最高1:1项目配套支持(按照市“投拨联动”支持模式,由股权投资和财政补助两部分同比例组成,支持额度不超过市级实际给予的投资款和补助资金额度),按“见投即贷”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信贷支持,及其他甬江人才工程可享受的支持政策。

2.对进入总决赛但未最终获得甬江人才工程支持,已获得镇海区产业基金投资且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按照“以投代评”模式申请享受“雄镇英才”政策支持;未获得镇海区产业基金投资但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进入区“雄镇英才”评审尽职调查环节,根据结果列入“雄镇英才”建议扶持名单。

3.对赛区前30名项目且符合条件的,直接列入种子项目预备名录,经赛道牵头部门评估后,择优提交“科创镇海·种子工程”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纳入“种子项目库”,给予“种子工程”相关支持政策。

4.优先提供区内产业和孵化空间、科研平台创新资源、产业链上下游对接及其他相关政策支持。

如遇政策变动,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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