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实验室
2026年度台州市高层次人才计划招引公告

01支持领域

围绕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和“315”科创体系,聚焦“智能制造”和“陆海开放”驱动主线,紧扣台州“5+5+6”现代化产业体系需求,统筹传统产业焕新、新兴产业壮大和未来产业引领,引进具备国际国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实施产业化发展的科研成果或项目,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的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重点引进人工智能、海洋经济、合成生物、光电、跨境电商等重点领域的高精尖人才,以及教育、卫生、宣传文化等社会事业重点领域的专业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可申报“500精英”人才或柔性引进人才两类。

02参赛条件

“500精英”人才

一、申报类型和条件

(1)创业人才(项目)

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创业人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有创业经验,或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工作 2 年以上,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 60 周岁。 

②创业团队应包括至少 3 名核心成员(含创业人才,不含顾问),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关联性、互补性强,有相关从业经历,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 

③创业团队拥有拟创业项目的自主知识产权,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产品拥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原则上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符合台州市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 

④创业人才为所领(创)办企业的负责人。创业人才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在 100 万元以上,并占股 20%以上,且创业团队(含创业人才)占股 40%以上,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其中外籍人才条件以细则为准。

 ⑤2025 年 1 月 1 日之后在台州领(创)办企业(2025 年 1月 1 日之后已正式在台州投产的优秀创业项目,企业注册落户时间放宽至 2024 年 1 月 1 日);或有意愿在台州创业,且能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与台州企事业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含管委会)签订意向协议书,并在正式签订扶持协议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2)创新人才 

①产业经济领域创新人才,需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博士学位,或在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知名机构担任过相当于副教授职务,或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过高级职务。技能类需技师以上,近 5 年取得省级以上技能业绩、荣誉等。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特别优秀的非华裔不超过 60 周岁。具有 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一般引进前 5 年没有在台州工作经历。 

B.申报快速认定的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 

C.2025 年 1 月 1 日之后到台州市工作,人才所在的单位应在台州登记注册 1 年以上。 

D.需与用人单位签订 5 年以上的服务协议(含劳动合同),年薪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 

②社会事业领域创新人才 

社会事业领域创新人才指教育、卫生、宣传文化等社会事业重点领域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申报快速认定的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具有 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一般引进前 5 年没有在台州工作经历。2025 年 1 月 1 日之后到台州市工作,需与用人单位签订 5 年以上的全职聘用合同(含劳动合同)。 

国内人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A.普通高校类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近 5 年内主持国家级项目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并主持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或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称号。

B.高职技工教育类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近 5 年内主持国家级项目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或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其中技能教育类人才应具有国家职业资格技师以上(含技能等级证书),从事技能工作满 5 年并仍在技能岗位上,近 5 年取得省级以上技能业绩、荣誉等。 

C.基础教育类人才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有重要创新和突出业绩,近 5 年内获得过与本学科教学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奖励或称号。 

D.卫生类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在临床、科研等方面有技术创新和突出业绩,近 5 年内作为主要参与者(排名前三)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立项或奖励,或地市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或地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E.宣传文化类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知名机构担任过相当于副教授职务以上;近 5 年内获得过本专业领域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F.体育类人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过奥运会奖牌,或世锦赛、亚运会、亚锦赛、全运会冠军的运动员;或具备高级教练以上职称,输送或执教(执教时间 2 年以上)的运动员获得过奥运会奖牌,或 2 人次世锦赛、亚运会、亚锦赛、全运会冠军的教练员。

03支持政策

(1)创业人才(项目)的主要扶持政策 

①项目资助。新入选的“500 精英”领军、高端、特优、高级人才,给予最高 2000 万元、1000万元、600万元、200万元资助。其中资助最高额的 10%可作为快速启动资金。 

②场所扶持。对领军、高端、特优、高级人才创业企业提供最高2000 平方米、1000平方米、600平方米、200平方米3年免租创业场所,或给予相应租金补贴;已产业化的领军、高端、特优、高级人才创业企业提供最高 4000平方米、3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1000平方米3年免租标准厂房,或给予相应租金补贴。 

③二次追加扶持。人才创业企业注册(需人才到位后)10年内,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 3%给予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 1000万元。人才创业企业注册(需人才到位后)10年内,当年度升规入库的(或生物医药类企业获得中国、欧美日药品注册证明文件或新药临床许可时),按入库后的前 3 年(含入库当年)内新购设备投入、新发生研发投入的各15%以及新增产业化空间租金,再给予资助,再次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上述投入依据不重复计算。 

④贷款贴息。人才创业企业贷款1000万元以内的,按 3%年利率标准给予贷款贴息补助(贷款实际利率低于3%的按实际利率给予贷款贴息补助)。享受期为首次贴息后5年内,自创业项目发文认定起申请,申请资助时间应在企业注册后(需人才到位后)10年内。 

(2)创新人才的主要扶持政策 

产业经济领域新认定或新入选“500精英”顶尖、领军、高端、特优创新人才,按人才年薪的60%,5年内分别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年最高 100万元、80万元、70万元、60万元薪酬补助。产业经济领域人才的年薪一般需在30万以上,年薪指的是工资薪金,其他收入不计入。 

(3)其他政策待遇 

①人才还可享受最高300万元房票补贴,最高200万元安家补贴,最高80万元生活补贴,以及人才疗休养、医疗、子女教育、金融扶持等各项政策待遇。 

②“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团队)创业项目的,扶持政策按相关程序确认后在“一事一议”协议中明确。

04具体安排

(1)认定快速通道 

新引进人员符合当年度《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高端及以上创业人才(项目)条件的,且近年来活跃在本领域学术、生产、科研一线的,可选择快速认定方式认定为“500精英”创业人才(项目)。其中“500精英”领军人才创业项目需由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等人才领衔申报;新引进人员符合当年度《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特优以上或符合当年度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项目认定资格条件的,且近年来活跃在本领域学术、生产、科研一线的,可选择快速通道方式认定为“500精英”创新人才(团队)。 申报快速认定通道的奖项、荣誉、职务等需申报前经相关审核部门(单位)审核、确认申报条件,具体程序如下: 

①申报。申报对象根据自身情况和申报类别填写申报书和审核表,并提供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知识产权等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地管理部门。“以投带引”创业人才项目需提供机构出资证明等材料。采取常态化申报方式,全年均可申报。

 ②资格审查。所在地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对象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创业项目可通过面谈、实地走访调研、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对其技术先进性、落地可能性等进行评估。

 ③创业人才(项目)综合评审。由所在地“500精英”专项办负责组织实施,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创业人才(项目)采取现场或网络评审方式进行评审。审核、评审通过的创业人才(项目)作为推荐入选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地“500精英”专项办报台州市“500精英”专项办审核后,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由市“500精英”专项办发文入选。其中台州湾新区引进的创业人才(项目),由台州湾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评估认定后,推荐至市“500 精英”专项办评审或认定入选名单,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由市“500 精英”专项办发文入选。

 ④认定。

 A.创业人才(项目)。经所在地管理部门核实创业人才(项目)注册情况,报市“500 精英”专项办同意后,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文。

 B.创新人才(团队)。由市“500精英”专项办组织答辩或书面评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创新人才(团队)进行复审,开展到岗核查后确定创新人才(团队)推荐入选建议名单,提请市重点人才工作推进例会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认定为相应层次人才。 

(2)评审认定 

①申报。(一年两次,2026 年 5 月 15 日前,8 月 15 日前)申报对象根据自身情况和申报类别填写《申报书》,并提供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知识产权等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地管理部门。要求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重大遗漏。创新人才(团队)各领域受理单位:科研机构平台、创新团队平台由科技部门受理;企业创新和综合平台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相关部门受理;高校平台、基础和中职教育平台由教育部门受理;医疗卫生平台由卫健部门受理;宣传文化平台由宣传部门受理。创业平台由市人力社保局受理。 

②资格审查。 A.创业人才(项目)。所在地“500 精英”专项办负责对申报对象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B.创新人才(团队)。所在地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对象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经当地专项办审核报市级各领域受理单位复审后确定进入评审对象,其中创新团队复审由市科技局负责。 

③评审推荐(综合评审)。 A.创业人才(项目)由所在地“500 精英”专项办组织评审,评审采取现场或网络评审方式进行,经当地研究并公示确定高级创业人才入选名单。台州湾新区引进的创业人才(项目),由台州湾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评估认定后,推荐至市“500 精英”专项办评审或认定高级创业人才入选名单。创业人才项目在台落地满 1 个完整自然年后,可在第二个完整自然年内,经所在地择优推荐后可参加台州市级综合复评,经认定,可由高级晋升到特优或高端。 B.创新人才(团队)由市“500 精英”专项办每年分批次组织评审,评审采取同行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确定推荐入选建议名单,并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④尽职调查。创业人才(项目)注册落户并正常运行后,由所在地“500精英”专项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相关人才项目进行可行性、真实性调查。

 ⑤认定。 A.创业人才(项目)。各县(市、区)高级创业人才(项目)经当地“500 精英”专项办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地“500 精英”专项办确认入选,注册落地由所在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文,并报市“500 精英”专项办备案;台州湾新区的高级创业人才(项目)由市“500 精英”专项办确认入选并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文。 B.创新人才(团队)。经所在地管理部门核实创新人才(团队)到岗情况,报台州市级管理部门核实后,报市“500 精英”专项办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文。 

(3)一事一议 

顶尖人才(团队)创业项目、创新人才按“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4)以资引才 

鼓励投资机构“以投带引”推动人才创业项目落户,引进人才项目符合“500精英”申报条件且机构实际到位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可开设评审或快速认定通道。方案须提前报市“500精英”专项办审查同意,经当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并报市“500精英”专项办和市委人才办备案同意后实施。 

(5)以赛代评 

“500精英”创业大赛获奖的人才项目直接入选“500 精英”高端、特优、高级创业人才(项目)。 

(6)项目路演 

由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举办的专场路演可设立“500精英”评审通道,经评审后入选为“500精英”高端、特优、高级创业人才(项目)。 

(7)其他方式 

①深化“企业认定、政府认账”工作导向,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的企业可开展“500精英”自主评价,具体方案经市“500 精英”专项工作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②努力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局面,对我市企事业单位紧缺急需的人才,以及“偏才”、“专才”,经举荐,可通过审议方式认定为“500精英”创新人才。 

③在台州工作的顶尖人才每年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熟悉领域的中青年人才来台从事创新工作,直接认定为“500精英”高端人才。

 ④在我市自主申报入选、符合流动相关条件的国家、省级重点人才项目和相关博士后专项人才,到岗后(需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社保、个税等证明),按照当年度《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直接认定为“500精英”人才。

05柔性引进人才

1.申报对象

台州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一般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台州行政区域内;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3)有明确的智力、技术、项目合作需求和具体的合作事项,签订协议的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2026年7月24日; 

(4)能够为柔性引进的人才提供良好的经费、平台、团队保障等。

2.柔性引才面向的范围对象

(1)产业经济领域相当于《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高端以上的市外人才、社会事业领域相当于特优以上的市外人才。其他相当于以上类别的高层次人才需经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列入相应类别。

 (2)企业通过“揭榜挂帅”活动公开聘请的揭榜者(或团队领衔人)。申报单位在与人才合作期内,不得再次申报与此人才的新合作项目;与申报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申报与同一人才类似合作项目;申报单位与不同人才签订类似合作项目的只能申报一个人才合作项目;五年内同一人才在台州市内按照最先的原则最多申报一个项目。 

3.资助标准

对新柔性引进的产业经济领域相当于顶尖、领军、高端以上人才、社   会事业领域相当于特优以上人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给付劳动报酬的50%,5 年内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年最高50万元、30万元、15万元、10万元补助。特别优秀的可选择项目补助,经认定后按项目合同金额内实际技术交易完成额的 50%,给予用人单位每个项目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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