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政策以实现人才“引得进、育得准、留得住、用得好” 为主线,对全省重点人才政策体系优化升级,推出 7 个方面 25 条务实举措,持续优化齐鲁人才发展环境。
《若干措施》围绕 “四个聚焦” 系统谋划,精准搭建人才发展平台、完善人才支撑体系,推动人才资源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双向奔赴,核心要点梳理如下。
一、政策基础概况
立足全省产业发展需求,精准集聚各类紧缺人才,系统建设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高地。大力集聚战略引领型人才。建立顶尖人才快速引进落地 “直通车” 机制,深入实施领军人才 “筑峰计划”。泰山人才组建团队申报科技项目,优先支持领军人才、青年人才。
大力引育新兴未来领域人才
实施新兴领域学科专业超常规建设行动,统筹布局人工智能学院、集成电路学院、量子技术学院。在泰山人才工程中设立专项渠道,单列申报名额与遴选指标,加大对战略新兴领域人才扶持力度。
大力储备 “人工智能 +” 人才
支持高校布局 “人工智能 +” 微专业群,引导高校院所、企业共建人工智能产业创新班,设立行业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孵化营,组织实施数字新职业高级研修、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
大力吸引培育新业态人才
将互联网营销、全媒体运营、供应链管理等领域人才纳入人才分类认定范围,支持互联网内容创作专业技术人员依规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大力培育技术经理人队伍
实施技术经理人培养专项计划,将技术经理人纳入省市重点人才工程支持范畴。加强高校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加快培育专利产业化专业人才。
同步完善急需紧缺人才培育体系
实施齐鲁工科筑强行动、学科专业内涵更新行动,高水平运营高等教育共同体与新工科服务产业发展联盟。
深化科教产教协同育人,支持校企共建现代产业学院、专业特色学院、未来技术学院,推进卓越工程师学院与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打造标志性产业链公共实训载体,探索建立卓越工程师评价标准。加强一线技能人才培育,开展职业训练院建设试点,落实 “新八级工” 制度,支持行业头部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评价。
二、创新创业支持体系
持续完善人才创新创业全链条保障机制,充分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建立 “创业陪跑” 机制。推进人才创新创业全周期 “一件事” 改革,对博士后、留学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的初创企业,符合条件的予以启动资助,积极探索创业失败代偿相关办法。
拓展人才创新创业场景支撑
推进技术测试开放场景建设,健全算力网、语料库、数据集、大模型、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面向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科技型企业,通过算力券、语料券、模型券、创新券予以资源支持。
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推动国家大学科技园优化重组,鼓励具备条件的园区规划建设可拎包入驻的 “零租” 孵化器,统筹推进留学人员创业园、海归小镇建设。
强化人才创新创业金融支撑
对社会资本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人才创业项目、省级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及团队,支持投资主体提供股权投资支持。针对财政资金发起或参与设立的人才创投基金,推行不穿透单个项目的综合考核评价方式。
支持高水平大赛获奖项目来鲁落地
国内优质创业赛事获奖项目,两年内在山东落地并正常经营的,直接纳入省科技股权投资推荐项目库。
畅通校院企人才交流通道
实施 “百校万企万师双进” 行动,支持高校院所按规定选派专家到企业兼职担任 “科技副总”“首席科学家”,相关人才申报人才政策不受户籍、社保所在地限制。
完善人才服务产业保障机制,人才兼职创新期间,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可适度提高技术服务经济贡献指标权重,兼职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聘、考核评价重要依据。
强化科技成果落地保障,推行职务科技成果 “先赋权后转化” 模式,省外来鲁落地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条件的统一纳入授技结合、“先投(拨)后股” 政策支持范围。
三、聚焦广纳天下英才
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持续拓宽引才渠道,创新柔性用才模式。提升人才交流合作水平。畅通与重点国家、地区人才交流合作渠道,深化同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协同合作,打造鲁粤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支持在省外设立 “人才飞地”,飞地聘用人才在申报人才工程、科技项目、科技奖励等方面,享受与省内人才同等政策待遇。
发挥济青平台引领作用
高标准打造济青创新人才集聚平台,支持举办高水平学术会议、科创赛事活动,依据活动成效给予政策支持。
加大柔性引才用才力度
设立引才引智专项,面向与我省重点产业开展高质量合作的各类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按规定发放 “山东惠才卡”。
完善引才荐才支持保障
实施重点引才行动计划,对引进高层次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予以激励,健全引进高层次人才绩效评价机制。对重点引才单位,在国际学术会议举办、出国(境)审批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四、聚焦优化人才发展生态
持续营造 “如鱼归林” 的良好人才生态,聚力建设青年人才向往之地。强化青年人才来鲁 “第一站” 服务保障。推进青年人才发展 “微生态” 重点县(市、区)建设,依托 “青年友好计划”,为来鲁求职应届毕业生提供一定期限免费住宿。高层次青年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适度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成长
持续落实优秀博士后来鲁工作科研支持政策,实施优秀海外青年人才扶持计划。建设优秀青年科学家培育库,遴选 200 名左右 40 岁以下青年人才进行跟踪扶持。
营造开放包容人才发展生态
深化人才市场化评价激励,构建 “市场认定、行业认可、政府赋能” 人才分类认定机制。对薪酬水平、市场化投资达到相应标准的企业人才,简化评审程序纳入人才工程项目支持范围。
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依规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
打造国际化人才发展环境,为来鲁创新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优秀博士给予一定期限生活补助,在外籍人才集聚区搭建 “一站式” 综合服务平台。
优化人才便捷化联系服务,构建 “首问负责、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服务模式,扩容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事项,推动更多人才政策实现即申即享、免申即享。
五、三大鲜明导向
一是突出协同推进导向
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理念,推动人才政策与教育政策、科技政策、产业政策协同联动、一体落地。
二是突出开放创新导向
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主动把握人工智能快速发展带来的机遇,强化新业态、新赛道人才集聚,持续完善人才创新创业生态。
三是突出市场配置导向
在人才引育、使用、认定、服务保障全过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导用人单位、金融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人才工作。
人才是创新之核、发展之要、强鲁之基。下一步,山东将抓好各项政策落地落实,持续打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环境,诚邀天下英才扎根齐鲁、建功立业,共同谱写现代化强省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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