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实验室
申报|2025年度雨花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通知
园区创新创业 2025-04-29 17:37 关注

一、申报范围

(一)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条件的居民企业。

(二)凡2022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2022年经外省(市)认定机构认定并在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雨花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至2025年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二、申报批次及时间

2025年度雨花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分四批次:

第一批次截止时间:5月22日18:00

第二批次截止时间:6月24日18:00

第三批次截止时间:7月23日18:00

第四批次截止时间:8月15日18:00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需严格按照《市通知》申报程序要求,经自我评价符合条件后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以下简称“国网”)网上申报工作。企业在“国网”中填报的数据和上传的材料是后续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的依据,须认真检查填写与上传的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清晰完整、签字盖章齐全,杜绝错报、漏报材料的情况。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自行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2、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中的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证明事项、证明内容、承诺效力、不实承诺责任、核查权力等详见《省通知》的附件6。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承诺已知晓协调小组办公室告知的全部内容,并须确保知识产权的有效性、合规性。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企业应当按规定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申报企业知识产权全部为申请当年授权软件著作权的,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各街道(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审核,并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工作,审核申报企业2024年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以及企业运营情况、科技人员情况、研发管理制度等。若2024年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则不予推荐(详细内容见附件3)。在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

4、对通过现场核查的申报企业,各街道(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将企业数据汇总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雨花台区科技局。

文章来源:江苏省高创雨花基地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本网站联系。

联系电话:400-6311-8850

电话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