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一)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共青团中央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郑州大学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
(二)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和河南省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教育部和河南省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秘书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三)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贵项目评审等工作。
(四)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赛事组织、参赛项目评审、协办单位相关工作等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
(五)大赛总决赛由中国建设银行冠名支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积极争取中国建设银行分支机构对省级赛事的赞助支持。
(六)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级复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人工智能、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参赛项目如有涉密内容,参赛前须进行脱敏处理。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在校生以在读学籍报名(以通知下发之日为准),毕业生以最高学历报名。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年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今年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有关学校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其中,入围省赛的项目由各学校汇总后加盖公章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入围总决赛的项目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加盖公章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三、比赛赛制
(一)大赛主要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总决赛三级赛制(不含萌芽赛道以及国际参赛项目)。校级初赛由各院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地负责组织,总决赛由各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报名团队数(含邀请国际参赛项目数)、参赛院校数、往年获奖项目情况和创新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总决赛名额。
(二)大赛共产生4720个项目入围总决赛(港澳台地区参赛名额单列),其中高教主赛道2570个(国内项目2070个、国际项目500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650个、职教赛道650个、产业赛道650个、萌芽赛道200个。
(三)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入选总决赛项目不超过5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每所院校入选总决赛项目不超过3个,职教赛道每所院校入选总决赛项目不超过3个,产业赛道每所院校入选总决赛项目不超过5个,萌芽赛道每所学校入选总决赛项目不超过2个。
四、赛程安排
参赛报名(2025年4-7月)
初赛复赛(2025年5-8月)
总决赛(2025年9月)
五、奖项设置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高教主赛道
本赛道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中国大陆参赛项目设金奖230个、银奖460个、铜奖1380个,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设金奖10个、银奖20个、铜奖另定,国际参赛项目设金奖 50 个、银奖 100个、铜奖 350 个。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职教赛道
本赛道设置金奖 70 个、银奖 140 个、铜奖 440 个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产业赛道
本赛道设置金奖 70 个、银奖 140 个和铜奖 440 个。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萌芽赛道
本赛道设置创新潜力奖20个。入围总决赛但未获创新潜力奖的项目,发放“入围总决赛”证书。
联系电话:400-023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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