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实验室
“鹭引五洲 才聚八闽”全球创新创业大赛
数字经济 先进制造 生物科技
中国福建省厦门市
2025-05-10 09:00 ~ 2025-07-1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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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鹭引五洲 才聚八闽”全球创新创业大赛是福建省级赛事,围绕加快建设富有福建特色的人才集聚平台目标,面向全球选拔、引进、扶持一批优秀人才项目,以更有利政策、更广阔舞台、更优质服务助力人才在闽创新创业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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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详情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网信办、 省委金融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省工信厅、省人社厅、团省委

承办单位:厦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海峡人才市场、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厦门市科技局、 厦门市工信局

 

二、赛程安排

审核阶段报名结束后至初赛前

组委会根据参赛报名条件,对参赛资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初赛的项目名单。

初赛阶段7月

组委会按照不同行业领域,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线上书面评审,根据项目评分情况遴选晋级决赛的项目,晋级情况将另行通知。

决赛阶段9月上旬

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

组委会安排决赛项目进行线下路演答辩,地点在福建省厦门市,赛后举行颁奖仪式,配套举办产业考察、融资对接等活动,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参赛条件

参赛人员和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 项目主要申报人在海外(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2年以上海外(境外)创新创业经历,目前在海外(境外)或于2022年1月1日后到中国境内就业或设立企业,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项目对应的创新成果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创业计划具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和良好的市场预期,不存在国际国内知识产权纠纷、商业侵权等情况。

3. 项目主要申报人应为参赛项目的主要持有人,其个人和团队应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项目已设立企业的,项目主要申报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人或主要股东(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或为企业核心技术持有人且技术持股。

4. 项目主要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参赛项目,已获得国家级或福建省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不再申报参赛。

 

四、行业领域

数字经济:人工智能、集成电路、软件信息、云计算大数据等。

生物科技:生物技术、医疗器械、医药制药等。

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

一等奖:3名(授予每个行业领域第一名),各15万元人民币。

二等奖:6名(授予每个行业领域第二、三名),各10万元人民币。

三等奖:15名(授予每个行业领域第四至八名),各5万元人民币。

优胜奖:授予参加线下决赛的其他项目,各2万元人民币。

注:以上金额为税前。

 

六、支持政策

获奖人才项目在参赛后一年内到福建省落地的,组委会将提供专项人才政策支持和创新创业服务。

(一)认定为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

一二三等奖项目主要申报人符合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基本条件的,可通过“免申即认”方式认定为省级高层次人才,其中:获一等奖的可按相当层次认定为省级高层次人才B类,符合引进人才规定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安家补助(外籍人才上浮30%);获二三等奖的可按相当层次认定为省级高层次人才C类,符合引进人才规定的给予最高50万元安家补助(外籍人才上浮30%)。

(二)创业支持

一等奖项目主要申报人在闽设企且符合有关资格条件的,可纳入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三)创新支持

一二等奖项目主要申报人如入职福建省内有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创新并符合有关资格条件,获一等奖的可纳入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创新人才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获二等奖的可纳入福建省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引进专项,给予最高110万元补助。

一二三等奖项目主要申报人如在闽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可纳入福建省优秀博士后支持专项,给予在站期间累计最高40万元补助。

(四)综合支持

根据参赛项目主要申报人意愿,在福建全省范围推荐就业或创业,促进与省内重点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对接合作。各设区市(平潭)对一二三等奖项目主要申报人给予落地政策支持,为人才落地创业提供企业注册、融资对接等服务。

注:以上政策由组委会负责解释,同一层次类型的资金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七、注意事项

1. 本次大赛不对项目主要申报人和团队收取任何费用。

2. 项目主要申报人应承诺参赛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项目所涉技术知识产权明晰,因信息不实或因知识产权纠纷所造成的后果,由项目主要申报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组委会具有就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向申报人提出必要询问的权利,一经发现存在抄袭、盗用等行为,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或追回奖金。

3. 为促进参赛人员和项目对接福建省创新创业资源,推动在福建落地发展,组委会将向有关部门和创新平台、龙头企业、投资机构等合作单位定向发放参赛项目资料。

4. 项目主要申报人和团队完全本着自愿原则参加本次大赛,如对大赛有异议,可及时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沟通,或选择退出比赛,但无权要求更改比赛规程或赔偿因参赛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5. 根据有关规定,赛事奖金和部分人才补助资金需缴税。

6.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正常进行的,组委会有权对赛程作相应调整或终止比赛。

7. 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次大赛规程的意见和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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