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实验室
第四届“双创”大赛航空航天卫星产业赛区(河南郑州航空港)
航空航天
中国河南省郑州市
2025-05-08 09:00 ~ 2025-07-2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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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欧美同学会成立110周年重要贺信精神,发挥欧美同学会优势作用,助力海内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创新创业创造,助力地方高质量发展,今年将举办欧美同学会第四届“双创”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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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详情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

承办单位:河南欧美同学会、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协办单位:河南欧美同学会秘书处、河南省人社厅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中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组织人事部、郑州航空大都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赛程安排

4月 启动和宣传阶段

举行赛区启动仪式,邀请欧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河南欧美同学会、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领导和有关专家出席。

4月至7月 项目征集报名阶段

采取多种形式、发动各方力量广泛征集报名参赛项目。

8月上旬 海选阶段

对参赛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资料审核,从中遴选出60个项目进入初赛(创意组、创业组各30个)。

8月下旬 初赛阶段

通过路演答辩等方式,评选出24个项目进入产业决赛(创意组、创业组各12个项目)9月下旬 产业决赛阶段通过路演答辩等方式,评选出创意组和创业组一等奖各3个,二等奖各4个,三等奖各5个10月至11月 全国总决赛阶段根据总会安排,组织推荐本赛区6名一等奖获奖项目(创意组和创业组各3个)参加全国总决赛。

9月下旬 产业决赛阶段

通过路演答辩等方式,评选出创意组和创业组一等奖各3个,二等奖各4个,三等奖各5个。

10月至11月 全国总决赛阶段

根据总会安排,组织推荐本赛区6名一等奖获奖项目(创意组和创业组各3个)参加全国总决赛。

 

三、参赛条件

1.本赛区为航空航天卫星产业赛区,参赛项目应满足产业领域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往届大赛的全国总决赛入围项目不能再次参赛。

2.创意组参赛对象:在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7月30日)前,尚未在国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为企业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创业团队。

3.创业组参赛对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在国内落地创业并完成注册的高层次留学人才企业。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20年3月31日以后。

4.每个参赛者(创业团队或企业)只能申报一个参赛项目。

5.创意组高层次留学人才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团队核心成员,创业组高层次留学人才须为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或持股比例大于三分之一。

6.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7.参赛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可以是参赛者参与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8.参赛者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9.参赛者应提供商业计划书,其中应包括项目的技术、市场前景、经营策略、资金需求、商业模式等方面,并展示团队的成员和未来发展规划。

 

四、奖金奖励

奖项按照创意组、创业组划分,分别设立一等奖3个,奖金各10万元;二等奖4个,奖金各8万元;三等奖5个,奖金各5万元。

 

五、配套政策

1.落地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非载人无人机等飞行器的整机研发、制造维修和运营服务类低空经济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货币出资)规模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且落户我区开展实际生产,第二年产值规模(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3%给予落户奖励。实缴注册资本(货币出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且落户我区开展实际生产,第二年产值规模(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按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的5%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

2.设立5亿元天使基金和50亿元产业投资母基金,落地项目可申请资金资助,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产业链优势地位及核心竞争力的获奖项目,可给予单个项目最高2000万元的股权投资支持。

3.对参加本次大赛符合条件的直接给予“中原特区人才”待遇,落地获奖项目的主参赛人经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认定为A、B、C、D类高层次人才的,按个人年度工资薪酬的20%给予用人主体最高500万元的引才育才工作经费支持,并给予最高30万元的经济贡献奖励。

4.大赛获奖项目半年内在航空港区注册公司并符合认定标准的,给予最高3年、面积500平方米的创业空间支持。

5.对落地大赛获奖项目新引进或培养的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且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可按总购房款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享受最长3年、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免租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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