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上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人才工作局
主办单位:上海市海聚英才发展促进会
协办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中共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中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中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战略合作单位: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农商银行、江苏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同创普润(上海)机电高科技有限公司
二、赛程安排
2025年3月 项目征集
2025年4月 初赛
2025年6月 复赛
2025年8月 总决赛
*各阶段具体时间及信息以报名后台最终公布信息为准。
三、赛事设置
海外赛区:北美洲、南美洲、欧洲、非洲、亚洲、大洋洲
国内赛区:上海分赛区、北京分赛区、重庆分赛区、广州分赛区、深圳分赛区、南京分赛区、杭州分赛区、成都分赛区、武汉分赛区、合肥分赛区、青岛分赛区、福州分赛区
四、赛道设置
未来智能赛道
元宇宙、AI基础层、AI技术层、AI场景应用、通用技术、虚拟现实等。
信息技术赛道
电子信息、通信网络、工业互联网、网络与信息设备、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软件开发、金融科技、数字经济等。
生命健康赛道
现代医疗、医疗器械、医药服务、生命健康、药品研发与制造生物技术等。
绿色环保赛道
新材料、新能源产品与技术、动力电池、碳中和、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等。
高端装备制造赛道
科学仪器和传感器、智能制造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智能汽车、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
文化创意/农业科技赛道
时尚消费、文化娱乐、影视游戏、在线教育、新零售、工业设计、新农业技术、食品科技及产品安全溯源、新物流及供应链等。
五、期别设置
种子期:为尚未注册企业的项目。
初创期:为已注册企业且企业设立时间在5年以下的项目。
成长期:为企业设立时间在5年以上、10年以下的项目。
六、奖励政策
金融政策
1. 投融资对接。获奖项目纳入“海聚英才"创业投资基金联盟项目库,免费获得不少于5次参加“海聚英才"路演活动的机会、不少于10家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对接机会。获奖选手及项目可获得相关机构提供的投资优先对接服务。
2. 信贷支持。获奖选手及项目可直接申请最高1000万元的人才信用贷款和最高3000万元的企业信用贷款。获奖选手实际控制的、用于转化项目成果的企业,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可直接申请最高5000万元的企业信用货款;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可直接申请最高1亿元的企业信用贷款。
3. 政策性担保。晋级复赛及以上的参赛选手所创企业,符合中小微企业运作规则及审査条件的,可获得最高2000万元担保额度;符合大型企业要求的,可获得最高1亿元的担保额度。
4. 个人金融服务。获奖选手及其企业雇佣员工,可获得最高100万元低利率的个人信用贷款服务。获奖选手可获得优惠的住房租赁服务和个性化、定制化的个人保险保障服务等。获奖选手在上海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利率和首付款比例,在统筹银行监管要求和市场变化的基础上,按照下限执行。
5. 专属金融服务。获奖选手可获得银行提供的专属客户经理、专业服务团队、专属服务通道、财富服务管理、全球撮合服务等专属金融服务。
产业政策
1. 办公空间。尚未在上海市注册企业的获奖选手,可由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提供最高300平米的免费办公空间。尚未在上海市注册企业且晋级复赛及以上的参赛选手,可推荐入驻各类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平台,优先享有租金补贴或租金减免。
2. 项目扶持。为获奖选手所创企业提供政策直通服务,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基本申请条件的可直接评价入库,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基本申请条件的可优先推荐认定。获奖选手所创企业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本申请条件的,可在“特色化指标“评价中按照获奖情况给予相应分值。获奖选手申请市、区级产业政策和项目支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 知识产权服务。为获奖项目和企业提供包括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侵权风险防范、核心知识产权布局、纠纷应对策略等服务,帮助企业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主动化解或降低商业风险。
人才政策
1. 人才计划。对于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可入选上海市白玉兰人才计划创业项目以及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创业项目和领军项目、青年项目,享受生活补助、参保、税收、子女入学等方面相应支持政策,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人才计划。
2. 人才引进。获得金、银、铜奖的非上海户籍获奖选手及团队核心成员,在沪工作稳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可按规定申办人才引进落户。其中,金奖获奖选手及团队核心成员申请落户总人数不超过5人;银奖获奖选手及团队核心成员申请落户总人数不超过3人;铜奖获奖选手及团队核心成员申请落户总人数不超过2人。
3. 人才安居。对于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获奖选手以及团队核心成员,可优先申请入住市、区两级人才公寓,获奖选手及团队核心成员申请总人数不超过3人。
4. 会员服务。获奖选手及团队核心成员,可获得上海市海聚英才发展促进会会员资格,享受对外交流、政策咨询、创业培训等各项专属服务。
5. 参赛补贴。金、银、铜奖获奖选手可分别获得10万、5万、3万元参赛补贴。
*具体政策条款以正式发文为准。
联系电话:400-6311-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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