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创新强市”首位战略,努力打造科创高地,积极引导和激励我市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创新能力的指标体系为指导,根据《东阳市政府科技创新奖评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4年度政府科技创新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东阳市人民政府设立政府科技创新奖,政府科技创新奖分为企业科技创新奖和人才科技创新奖,每年评审1次。企业科技创新奖评选名额:不超过5家,当年销售收入1亿元(含)以下,一般不超过40%;1亿-10亿元(含),一般不超过40%;10亿元以上,一般不超过20%;如某一档次获奖名额不足,由其它档次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得分从高到低补足名额。人才科技创新奖评选名额:不超过5名(每家企业每年限报1名),包括全职在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工作的科技人才和非全职在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工作,但与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有项目合作的科技人才,原则上已被评为省部级及以上的人才不参评。
二、申报范围
1.企业科技创新奖:已注册登记,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的企业(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定为A、B类企业)。
2.人才科技创新奖:全职在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工作,缴纳社保1年以上;非全职在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工作,但与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有项目合作一周年以上。
3.创新指标得分在60分(含)以上。
4.同一企业和个人获得政府科技创新奖荣誉称号三年后方可再次参评。
三、评审程序
1.企业和个人申报。
2.市科技局进行形式审查,按评审标准量化打分,提交东阳市政府科技创新奖评审领导小组审议,提出候选名单。
3.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4.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决定。
四、表彰奖励
获得东阳市政府科技创新奖的企业和个人,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并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东阳市政府科技创新奖获奖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个人给予10万元奖励,经费由市财政列支。
五、申报时间及其他注意事项
参评企业和个人,请于2025年1月22日前(超过截止时间一律不受理)上报《东阳市政府科技创新奖申报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包含企业承诺书)至市科技局1726办公室审核,并发送最终版全套电子材料至邮箱1124496297@qq.com。
企业科技创新奖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为合订本,一份为创新投入能力、协同创新能力、知识产权能力和创新驱动能力四块内容的分订本;人才科技创新奖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为合订本,一份为创新能力、创新成果、创新效益三块内容的分订本。
联系人:金怡,联系电话:0579-86016879
东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31日
联系电话:400-6311-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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